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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Feb 3, 2024 0:03:13 GMT -5
那就是当他们遇到言论自由等权利时,因此我们发现在“北美法理学中,公民被承认拥有记住和考虑过去的决定的权利”事件”。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那些在公共领域经历过某些事件的人不能期望或期望这些事件在他们的私人生活中被遗忘。[25]在这里,言论自由可以发挥相当大的力量,因为我们谈论的不是通过电子方式或非电子方式收集的事实,而是在公共生活中产生的事实,其记忆可能对私人生活产生影响。 四、被遗忘权的内涵 我们必须记住,宪法法院在中将 EC [26]第 18.4 条与个人数据联系起来。随后, 澄清,在第三个先决条件中,已经包含了应理解为“个人数据”的内容。 GDPR 第 4.1 条进一步阐明了这一概念:“有关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的任何信息,可识别的人被视为可以直接或间接确定其身份的任何人,特别是通过标识符,例如作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位置数据、在线标识符 B2B 电子邮件列表 或特定于该人的身体、生理、遗传、心理、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的一个或多个元素。” 我们还必须考虑 GDPR 的第 26 条,其中规定:“数据保护原则必须适用于与已识别或可识别自然人相关的所有信息。通过使用附加信息可归属于自然人的假名个人数据应被视为有关可识别自然人的信息。为了确定自然人是否可识别,必须考虑控制者或任何其他人可以合理使用的所有手段,例如挑选出来,以直接或间接识别该自然人。” 该人还必须知道正在处理与他们有关的哪些数据。 同样,根据 RGPD 第 1 条,这些数据需要来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实体。 还需要考虑 RGPD [27]第 4 条和 LOPDGDD 第 28 条及以下有关自我控制能力的规定。[28] 启动数据消失程序的人必须满足某些特征,其中包括坚定地决定数据消失。有趣的是,从 Terwangne 的实际应用中可以推断出这一点。[29] 《互联网隐私与被遗忘权或被遗忘权国际专着》中指出:“被遗忘权,又称被遗忘权,是指自然人在一段时间后要求删除有关其信息的权利。时间,不确定的时间段。互联网带来了在信息自由传播和个人自决之间实现新平衡的需要。这种平衡正是被遗忘权所发挥的作用,这种权利呈现出三个方面:司法过去的被遗忘权、数据保护立法所确立的被遗忘权以及新的但仍存在争议的数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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